注射用*琥珀酸鈉 醫(yī)藥招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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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性能 | 適應癥為除非用于某些內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療,糖皮質激素僅僅是一種對癥治療的藥物。 "本品必須遵醫(yī)囑用藥(混合后限48小時內使用)。1. 作為對生命構成威脅情況的輔助藥物時:推薦劑量為15~30mg/kg體重,應至少30分鐘作靜脈注射。根據臨床需要,此劑量可在醫(yī)院內于48小時內每隔4~6小時重復一次(參見“注意事項”)。2. 沖擊療法:用于疾病嚴重惡化和(或)對常規(guī)治療(如:非甾體類藥,金鹽及青霉胺)無反應的疾病。 建議方案: 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 一日1g,靜脈注射,用1、2、3或4日;或一月1g,靜脈注射,用6個月。" |